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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画电影《牛来》的热潮背后,盗摄与二创法律风险不容小觑

近期,动画电影《牛来》受到了广泛关注,随之而来的“盗摄”和二次创作热潮引发了热议。网友们借此创作了多个衍生版,如《马来》和《狗来》,引起了关于著作权保护的深入探讨。然而,无论这些行为的出发点是什么,它们都承载着明确的法律风险。根据著作权法,电影作为一种视听作品是受到法律保护的。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在接受采访时指出:“‘盗摄’行为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,而‘二创’的法律性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”

在电影《牛来》中,小牛“牛来”经历了成长与考验。这部动画电影历时五年由导演和其母亲共同创作,虽然在首日放映时票房仅为342元几乎无人问津,但由于影片独特的画面风格引发了热议,其票房在之后迅速抬升。截止到8月23日,该片的累计票房已突破4000万元。

在观看《牛来》的观众中,许多人举起手机拍摄,这似乎成为了一种新的观影潮流。不少人存在误解,认为只要不从中获利、分享观感就不算违法。王迁对此表示,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他指出,在电影院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正在放映的电影被称为“影院偷拍”,部分国家立法已将其视为刑事犯罪。虽然我国著作权法未对此进行特别规定,但“盗摄”毫无疑问会侵犯电影的复制权。如果将偷拍的视频上传至网络供他人观看,便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,而若将其出售则又构成侵害发行权。王文俊律师强调,是否谋利并不影响著作权侵权的成立。

在《牛来》票房持续上升的背景下,关于“二创”的讨论同样火热。许多网友利用AI技术和剪辑软件,制作了大量衍生内容。王文俊指出,未经授权对原作进行二次创作并公开发布,这并不符合合理使用的定义,侵害了原作品的改编权和复制权等。此外,如果二次创作内容扭曲或未标注来源,也侵犯了原作品的完整权和署名权。在这方面,侵权者需承担停权赔偿等民事责任,若损害公共利益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。

关于“二创”的法律判定较为复杂,王迁表示不能一概而论。有些“二创”是对原作情节或角色的延伸,可能侵害了演绎权;有些则是讽刺性模仿,若不超过讽刺的必要范围则可构成合理使用。相似地,若仅借用原作的思想创意创造出新作品,则不构成侵权。总之,随意的“盗摄”与“二创”都可能隐藏着侵权风险,对著作权的保护界限亟需更为明确与严格。